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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 ||||||||||||||
2023-12-25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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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市场主体、社会各界: 为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总局登记注册局在各地登记机关反映的问题、建议以及市场主体所提诉求基础上,对《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规范,现我局按要求将更新后《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附件1)《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附件2)公示如下,请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时选择根据自身实际准备对应材料、正确填写文书。如有疑问请联系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28—38877733。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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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docx】 附件【附件2.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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