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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 ||||||||||||
2024-02-29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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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对全县政府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4年2月21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二)抽查总体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我县第一季度(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2月21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要求。 (三)信息公开情况。第一季度,县政府网站公开和转载各类政府信息3333条,其中县医保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发布量靠前,内容丰实。 (四)政府网站建设情况。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眉山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服务,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化。 (五)规范管理情况。县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范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按时完成全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公开。 二、存在问题 (一)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部门(单位)未按“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涉及重点领域、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较少;县信访局、县文广旅局、东岳镇、县住建局发布信息数量不足10条。 (二)年度报告不合格。中山镇、高庙镇发布的2023年信息公开年报存在错敏词、标题格式不符等现象。 (三)信息审核不严格。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将军镇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发布存在表述不规范和错别字。 (四)意见征集不规范。县林业局在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开展民意征集活动后,未在“结果反馈”栏目中反馈征集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与整改。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建单位和开设了政务新媒体的主办单位要按照《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网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建议、意见、咨询、留言等要及时答复,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加强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要求,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对公开发布信息涉及公民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要进行掩码处理。 (三)强化问题整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定期对发布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问题和县政府办公室反馈问题迅速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到位。通报问题责任单位要分析问题原因,抓实问题整改,并于3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通过OA系统报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技术中心)。 县政府办公室将于5月中旬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县通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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