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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 ||||||||||||
2024-07-25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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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市要求,我县梳理《洪雅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统一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级各(部门)单位列入目录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相应层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洪雅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洪雅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
洪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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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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