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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 ||||||||||||
2024-08-27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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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4年8月22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二)抽查总体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第三季度(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要求。 (三)信息公开情况。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和转载各类政府信息3326条,其中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槽渔滩镇发布量靠前,内容丰实。 二、存在问题 (一)公开意识不够强。县人社局、止戈镇、将军镇等部分部门(单位)领导信息发生变化,未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分工”栏目及时更新。 (二)信息审核不严格。县教体局、县司法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已发布信息存在日期错误现象。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公开力度。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专人专责,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检查本单位是否按要求全部公开,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概况类信息、机构职能信息、领导信息的维护更新。 (二)加强信息审查。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上网“三审”制度,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杜绝信息错情发生,特别是重大表述错误、日期错误、上传敏感标志、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等问题,避免引发网络舆情。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部门(单位)要定期对发布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问题和县政府办公室反馈问题迅速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到位。通报问题责任单位要分析问题原因,抓实问题整改,并于9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OA系统报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技术中心)。 县政府办公室将于11月中旬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县通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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