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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1-01-07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业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县住建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发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为确保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机制的建设,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各股室按月、季度、年度统计通报信息报送情况,进一步落实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责任,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响应群众诉求,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保证群众诉求事项有效办理,我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依申请接件,及时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回复。

)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发布信息23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121条,省住建厅平台公开信息72条,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开信息44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按时办结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1

0

1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509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洪雅县住建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能按照《条例》和市、县政府的要求有效开展,但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覆盖范围有待扩大等问题。

下一步,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加以改进

(一)加大对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提升各室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