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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制定洪雅县公益性公墓收费和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
| 2025-05-19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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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洪 雅 县 民 政 局 关于制定洪雅县公益性公墓收费和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镇,洪雅县殡仪馆: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政府定价工作程序,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制定了洪雅县公益性公墓收费和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7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二、执行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执行期间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三、优惠政策 对特困人员死亡后予以免费入葬;对重点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公墓收费按墓穴收费标准的30%进行减免。享受优惠政策的,按属地公益性公墓的最低档次入墓。 四、公益性公墓档次划分 1.一档(10个):高庙镇烟坡山孝慈园、七里坪镇龙池沟孝慈园、七里坪镇古坟坝孝慈园、七里坪镇安子坪孝慈园、七里坪镇立石陵孝慈园、七里坪镇将军岩孝慈园、瓦屋山镇沙子坪孝慈园、瓦屋山镇周儿山孝慈园、将军镇联和孝慈园、余坪镇祖坟山孝慈园。 2.二档(29个):高庙镇二峨山孝慈园、高庙镇永丰孝慈园、柳江镇王坳口孝慈园、柳江镇万湖孝慈园、柳江镇洪江孝慈园、柳江镇花果园公墓、中山镇青龙嘴孝慈园、中山镇笔架山孝慈园、中山镇黄龙孝慈园(原中山镇黄桶岗孝慈园)、中山镇金牛寺孝慈园、中山镇逍遥孝慈园、中山镇木移山孝慈园、将军镇阳坪孝慈园(原将军镇伏钟孝慈园)、将军镇三宝孝慈园(原将军镇川溪孝慈园)、东岳镇大湾仙鹤林孝慈园、东岳镇杨山孝慈园、东岳镇乐居孝慈园、东岳镇头堆山孝慈园、洪川镇洞仙公墓、洪川镇北门山孝慈园、洪川镇中心桥孝慈园、槽渔滩镇洪安长眠小区孝慈园、槽渔滩镇御龍山孝慈园、槽渔滩镇百果山孝慈园、槽渔滩镇九龙山孝慈园、中保镇吴山孝慈园、中保镇陈坡林孝慈园、中保镇青山孝慈园、中保镇永思孝慈园。 3.三档(4个):余坪镇龙泉山孝慈园、东岳镇桥口公益性公墓、止戈镇花果山孝慈园、洪雅县观音阁公墓盘龙栖逸安园墓区(公益性墓区)。 五、收费管理 1.公益性公墓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上限价,不得上浮。 2.公墓收费标准含土建工程费(包括墓材、碑等)、配套设施费、骨灰安葬费用等。墓碑刻字、瓷像费用另计。 3.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含墓区日常清洁,墓体、墓碑等设施和公共场所的管护保养。 4.行业主管部门、公墓经营管理单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单位APP、公众号等形式或载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5.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公墓经营管理政策指导,价格监督部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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