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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洪雅县2020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2021-03-04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zhggj/2021-00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3-04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附件1








洪雅县2020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收费单位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备注

计生部门

社会抚养费

计征基数3倍征收

超生当事人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行为发生时上一年的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公安部门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费

 

居民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财税〔2018〕37号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20

2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40

3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0

国土部门

不动产登记费

80

个人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民政部门

殡葬基本服务

 

具体标准详见眉价费〔2005203号文件

个人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川发改价格〔2012〕 989号、眉价费〔2005〕203号、洪价发〔2002〕19号

由殡葬服务机构公示

教育部门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元/生

60

学生

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普通高中收费

 

 

 

 

1

学费

元/生﹒期

460

洪价发〔2014〕15号

学校进行公示

2

住宿费

350-500

眉市发改价费〔2017〕255号、眉市发改价费〔2018〕289号

学校进行公示

3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元/生﹒科

5

川发改价格〔2017〕467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6元/生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元/生·

一类1800;二类1300

洪发改〔2020〕141号

       各学校进行公示

农业农村部门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元/年

 

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

价费字〔1992〕452号、川价字费〔1998〕137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综〔2012〕97号、财税〔2014〕101号

稻田及农民家庭养鱼不征收;30亩以下不征收;对小微企业免征

1

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1)

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

0.1--0.2%

(2)

实际水面500-1000亩

0.3-0.4%

(3)

30-100亩以上

0.5-1%

2

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由征收单位公示

(1)

江河渔船

年总产值的2--3%

(2)

水獭、鱼鹰渔船

年总产值的4--5%


附件2








洪雅县2020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收费单位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备注

供电部门

居民生活用电

元/千瓦时

 

居民

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

供电单位在经营场所、缴费网点、缴费平台公示

(一)

合表居民用电

0.5464(不满1千伏)、0.5364(1-10千伏)、0.5364(35-110千伏以内)

(二)

“一户一表”居民用电

 

1

月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内部分

0.5224(不满1千伏)、0.5124(1-10千伏)、0.5124(35-110千伏以内)

2

月用电量181至280千瓦时部分

0.6224(不满1千伏)、0.6124(1-10千伏)、0.6124(35-110千伏以内)

3

月用电量超过280千瓦时部分

0.8224(不满1千伏)、0.8124(1-10千伏)、0.8124(35-110千伏以内)

水利部门

农业灌溉用水

元/立方米

粮油作物类自流灌溉执行农业供水终端价格0.11元/立方米;提灌引水执行农业供水终端价格0.09元/立方米。经济作物类自流灌溉执行农业供水终端价格0.12元/立方米;提灌引水执行农业供水终端价格0.10元/立方米。

农户


洪发改〔2020〕201号

由水管单位和农业末级渠系管理者公示

广电部门

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

元/户﹒月

22-23

居民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由经营单位公示

民政部门

殡葬延伸服务

 

具体标准详见眉价费〔2005〕203号文件

居民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眉价费〔2005〕203号

由殡葬服务机构公示

教育部门

小学、初中课后服务费

元/生﹒月

不高于180

学生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洪发改〔2019〕53号

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

高中教材费

元/生﹒期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代收费

高中作业本费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教辅材料费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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