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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洪雅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2020-10-1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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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20〕128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审批洪雅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雅县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关于审批洪雅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洪医〔2020〕35号)收悉。为提高我县重大传染(感染)疾病救治能力,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511423-89-01-490465。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洪雅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以及环境绿化、污水处理、消防等配套附属工程和64层128排CT、1.5T磁共振等设施设备。 四、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期限:建设地点为洪雅县修文路与西环线交叉口处,期限为24个月。 六、项目实施单位和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为洪雅县人民医院,负责人管齐华。 七、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0日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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