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正文 |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大熊猫国家公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洪雅县)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2020-10-14 点击数: |
||||||||||||||||||||||||||||||||||||||||||||||||
|
||||||||||||||||||||||||||||||||||||||||||||||||
洪发改〔2020〕132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审批大熊猫国家公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洪雅县)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大熊猫国家公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洪雅县)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眉熊猫分局〔2020〕7号)收悉。为改善大熊猫国家公园配套基础设施,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熊猫国家公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洪雅县)。 二、项目编码:2020-511423-78-01-490469。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瓦屋山中线和鸯溪长约4公里,宽3米大熊猫国家公园巡护步道,50㎡的解说观景台5个,300㎡的旅游厕所2座,300㎡的配套服务点2个,约9公里的污水管网铺设以及标识标牌和休息座椅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期限:建设地点为洪雅县瓦屋山景区,期限为30个月。 六、项目实施单位和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为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负责人孙剑。 七、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0日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大熊猫国家公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洪雅县)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