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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洪雅青江水韵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2020-10-1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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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20〕147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审批洪雅青江水韵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洪雅青江水韵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为改善我县旅游设施,提高旅游服务能力。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青江水韵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511423-48-01-494114。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智慧旅游停车场22000平方米,停车450辆,完善道路指示标识系统,以及环境整治等旅游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期限:建设地点为洪雅县域内,期限为14个月。 六、项目实施单位和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为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人冉锋。 七、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0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青江水韵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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