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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20-10-1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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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20〕142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关于报送〈洪雅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余府〔2020〕101号)收悉。按照《关于抓紧做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的落后状况,解决村民出行难及生产、生活物质运输难问题,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增收,经研究,同意你
镇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511423-01-01-492073。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罗清明。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乡村道路4.4km,设计路基宽5m,路面宽4.5m,厚0.2m,C20混凝土路面;改善农业农村基础配套设施条件,大力发展农田节水灌溉,修建农田排水沟渠3Km,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五、建设地点: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60万元,村组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40万元。 七、建设工期:6个月。 接此批复后,镇党委政府、村两委要密切配合,抓紧落实自筹资金,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建立和完善后期管护机制,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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