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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眉山市洪雅县青衣江河道槽渔滩电站库区清淤疏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2021-03-15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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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眉山市洪雅县青衣江河道槽渔滩电站库区清淤疏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眉山市洪雅县青衣江河道槽渔滩电站库区清淤疏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宏晟〔2021〕7号)收悉。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眉山市洪雅县青衣江河道槽渔滩电站库区清淤疏浚工程涉河方案报告的批复》(川水函〔2020〕1767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第104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眉山市洪雅县青衣江河道槽渔滩电站库区清淤疏浚工程。
二、项目编码:2101-511423-04-01-794264。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人为罗竞舸。 四、建设地点:洪雅县槽渔滩镇。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槽渔滩电站库区清淤疏浚河段总长3000m,疏浚量为198.67m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178.34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9944.13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01.91万元,第三部分基本预备费为532.3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建设工期:16个月。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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