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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2021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21-03-1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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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21〕29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2021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关于报送〈洪雅县2021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中山府〔2021〕28号)收悉。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的落后状况,解决村民出行难及生产、生活物质运输难问题,带动当地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经研究,同意你镇上报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2021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3-511423-04-01-775421。 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郑巍。 四、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村民委员会,责任人为付志洪。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改建产业道路总长5.1公里,宽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生产便道总长1.656公里,宽2.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六、建设地点: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96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6万元。 八、建设时间: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九、劳务报酬:该项目劳务报酬按照不低于申请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20%比例进行发放。 十、招标方式: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接此批复后,镇党委政府、村两委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建立后期管护机制,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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