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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洪川镇曲沿村幸福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21-05-27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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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21〕57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洪川镇曲沿村幸福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洪川镇曲沿村幸福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洪川府〔2021〕44号)收悉。为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增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洪川镇曲沿村幸福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5-511423-04-01-256165。 三、建设地点:洪川镇曲沿村。 四、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洪川镇曲沿村村民委员会,责任人为余子俊。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停车场1处、新建公共厕所1处、村民聚集点入口昭示性提升、村民聚集点周边环境绿化工程、新建休闲文化广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3.78万元,其中争取省级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 300万元,自筹资金83.78万元。 七、建设工期:3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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