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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国有林场岩盐洞管护站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21-07-2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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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21〕83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国有林场岩盐洞管护站危房改造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洪雅县国有林场: 你单位《关于洪雅县国有林场岩盐洞管护站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洪林场〔2021〕6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国有林场岩盐洞管护站危房改造项目。二、项目编码:2107-511423-04-01-401721。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国有林场,责任人为杨林华。 四、建设地点:洪雅县国有林场岩盐洞管护站。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原址拆除岩盐洞管护站危房802.2平方米,改造为森林管护站综合管理用房,配套森林防灭火机具存放区、公厕、院坝硬化、绿化,购置生活及办公设备设施等,改造后房屋总建筑面积为737.67平方米。 六、建设期限: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33万元,其中省财政厅下达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6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67万元。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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