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正文 |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城备用水源地和镇及镇以下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 ||||||||||||||
2021-08-25 点击数: |
||||||||||||||
|
||||||||||||||
洪发改〔2021〕95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城备用水源地和镇及镇以下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立项)的批复 眉山市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洪雅县城备用水源地和镇及镇以下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请示》(眉洪环〔2021〕54号)收悉。为加强洪雅县城备用水源地和镇及镇以下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城备用水源地和镇及镇以下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治理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8-511423-16-01-214039。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眉山市洪雅县生态环境局,责任人为向永君。 四、建设地点:洪雅县高庙镇、瓦屋山镇、槽渔滩镇、柳江镇、东岳镇、七里坪镇、中山镇。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洪雅县总岗山水库水源地、高庙镇东风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瓦屋山镇五道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槽渔滩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柳江镇杨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东岳镇大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东岳镇大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七里坪镇桃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柳江镇大河沟黄龙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计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保护区标志设置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4457.5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3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