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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扩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 ||||||||||||||
2021-09-0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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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21〕100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扩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扩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请示》(洪建〔2021〕62号)收悉。为改善民生,改善区域排水条件和生态环境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扩容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9-511423-04-01-250731。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为陈迅。 四、建设地点:洪雅县洪川镇封河坝村2组。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设计规模为1.0 万m³/d,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增厌氧池、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连续流砂反硝化过滤器、D型滤池、配电间和鼓风机房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86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级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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