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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21-12-3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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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实施方案的批复
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柳府〔2021〕9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二、项目编码:2109-511423-04-01-862504。 三、监管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牟皓。 四、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柳江镇两河村村民委员会,责任人为李佐银。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改建乡村道路1.27公里,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5.0m,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产业道路2.3公里,整治梯形排灌渠1.85公里。 六、建设地点:洪雅县柳江镇两河村。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568.0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8.06万元。 八、建设工期:5个月。 九、劳务报酬:该项目预计可发放劳务报酬103.25万元,占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的20.65%。 十、实施方式:按照《关于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该项目由两河村村民委员会作为项目业主,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项目。本项目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 接此批复后,镇党委政府、村两委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做好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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