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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眉山市洪雅县全域乡村振兴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21-12-3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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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眉山市洪雅县全域乡村振兴融合示范园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眉山市洪雅县全域乡村振兴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洪乡振〔2021〕2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眉山市洪雅县全域乡村振兴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9-511423-04-01-941448。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乡村振兴局,责任人:胡国华。 四、建设地点:洪雅县全域。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现代种牛场1个,牛仔牧场1个,茶叶加工园区厂房,新种改良品种茶叶10000亩,15万亩茶园间种中药材,新建或改造产业道路,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风貌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 六、建设工期:4年。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7734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配套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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