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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眉山市洪雅县全域乡村振兴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内容的批复 | ||||||||||||||
2022-03-2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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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眉山市洪雅县全域乡村振兴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内容的批复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关于变更眉山市洪雅县全域乡村振兴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单位的请示》(洪乡振〔2022〕2号)收悉。按照有关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请示,现将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由原批复文件洪发改〔2021〕118号中洪雅县乡村振兴局,责任人:胡国华,调整为: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责任人:杨一勤。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由原批复文件洪发改〔2021〕118号中新建现代种牛场1个,牛仔牧场1个,茶叶加工园区厂房,新种改良品种茶叶10000亩,15万亩茶园间种中药材,新建或改造产业道路,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风貌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调整为:新建现代良种繁育种牛场及农牧融合体验区。打造茶叶改良基地及林下中药材种植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风貌改造、道路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三、其它仍按原批复文件洪发改〔2021〕118号执行。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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