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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2022-03-2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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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四川玉屏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玉旅司〔2022〕1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可研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202-511423-64-01-820479。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四川玉屏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责任人:陈浩。 四、建设地点:洪雅县瓦屋山镇、柳江镇、东岳镇、槽渔滩镇。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森林公园环线道路约7.7公里,新建生态体验园区3平方公里,建设生态停车位320个,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交易中心。 六、建设工期:3年。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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