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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衣江洪雅县文塘大堤罗坝段、孙坝段左岸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事项的批复 | ||||||||||||||
2022-06-29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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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青衣江洪雅县文塘大堤罗坝段、孙坝段左岸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事项的 批 复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开展青衣江洪雅县文塘大堤罗坝段、孙坝段左岸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事项的请示》(洪水〔2022〕18号)收悉。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眉府发〔2021〕12号)和县政府领导签批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请示,现将青衣江洪雅县文塘大堤罗坝段、孙坝段左岸段防洪治理工程开展前期工作招标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勘察、设计。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四、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五、评标专家:按照《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监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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