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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国有林场玉屏山管护站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22-06-29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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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国有林场玉屏山管护站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洪雅县国有林场: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国有林场玉屏山管护站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洪林场〔2022〕34 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国有林场玉屏山管护站房屋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码:2204-511423-04-01-437059。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国有林场,责任人为杨林华。 四、建设地点:柳江镇林场玉屏山水竹林。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原有玉屏山管护站房屋进行改造,改造为森林管护用房570平方米、职工餐厅及综合用房433平方米、生产用房500平方米,林下经济实训中心717平方米,另外配套消防水池、森林防灭火停车区、院坝硬化、绿化、设备设施等,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220平方米。 六、建设时间: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781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国有林场玉屏山管护站房屋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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