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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认定“洪雅县青衣江流域粮食现代农业园区”、“洪雅县中山茶叶现代农业园区”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公示 | ||||||||||||||
2022-09-22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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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认定“洪雅县青衣江流域 粮食现代农业园区”、“洪雅县中山茶叶现代 农业园区”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的 公 示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的通知》(眉委办发〔2019〕6号)《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激励办法〉的通知》(洪府办发〔2018〕22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照认定要求,从规划布局、产业分布、设施装备、产品加工、质量品牌、科技支撑、组织方式等方面对申报园区进行综合分析考评,拟推荐认定“洪雅县青衣江流域粮食现代农业园区”、“洪雅县中山茶叶现代农业园区”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现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2022年9月22日起至9月2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县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28-37403507;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887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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