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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 ||||||||||||||
2022-10-09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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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确定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17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拟确定洪雅县草人木屋家庭农场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300吨高温库,预计总投资150.26万元,申请财政补助4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反应。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7403507)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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