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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青衣江马河山、封河坝及将军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2-11-03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zhggj/2022-00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03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于洪雅县青衣江马河山、封河坝及将军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单位《关于洪雅县青衣江马河山、封河坝及将军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眉洪环〔202226号)收悉。为进一步改善青衣江水生态环境,加强青衣江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和水域水生植被恢复。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青衣江马河山、封河坝及将军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二、项目编码:2208-511423-04-01-354517。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责任人为向永君。

四、建设地点:洪川镇、将军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对青衣江流域沿岸马河山、封河坝及将军段开展缓冲带生态修复及水域生态修复建设,涉及河流长度约4.4km共建设生态植被缓冲带165900m2、水域生态修复136400m2及相关配套设施。各段建设范围及规模如下:

1.马河山段项目范围为青衣江左岸遂洪高速青衣江大桥至洪雅县青衣江三桥,总长约1.1km,建设生态植被缓冲带面积66850m2,配套建设生态护岸、生态巡护步道及生态沟渠等设施。

2.封河坝段项目范围为洪雅县护城河文昌路桥至青衣江汇口,总长约2.2km建设生态植被缓冲带面积60500m2, 水域生态修复面积136400m2配套建设生态护岸、生态巡护步道、生态补水涵管、生态沟渠及污水管改造等设施。

3.将军段项目范围为青衣江右岸城东电站下游至联合村,总长约1.1km建设生态植被缓冲带面积38550m2,配套建设生态护岸等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78.5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82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青衣江马河山、封河坝及将军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监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82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8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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