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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2020年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2022-11-0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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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2020年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2020年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眉洪环〔2022〕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促进该地区的生态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地区生态涵养和改善饮用水水源,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经研究,同意按所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实施。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洪雅县2020年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项目代码:2103-511423-16-01-909873)。 二、建设地点 洪雅县洪川镇、止戈镇和中山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眉山市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生态涵养林建设和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周边道路绿化美化等。其中,青衣江北岸建设面积约143.12亩,青衣江南岸总面积约859.27亩,道路绿化面积约30.90亩,三部分面积合计约1033.29亩。(二)安溪河支流殷河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等。建设范围起点位于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青杠坪,终点位于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代店,全长约2公里,总面积约61.73亩。(三)两部分总占地面积1095.02亩。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292.1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五、建设工期 16个月。 六、工程设计 (一)广东粤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洪雅县2020年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中水文、工程地质、工程任务和规模、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施工组织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等方面基本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初设深度要求,审查合格。 (二)广东粤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洪雅县2020年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根据审查意见补充修改完善,基本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初设深度要求,复审合格。 七、其它 (一)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和标准等控制性指标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在项目实施前变更控制性指标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对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国家规定允许的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使用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3日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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