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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2-11-03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zhggj/2022-00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03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洪善水〔2022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12-511423-17-01-243740)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杨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天宫、柳新、符场、金釜、联丰、竹菁坝、吴河、赵河需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7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设计规模共2100m3/日。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9906.9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

四、建设地点

洪雅县。

五、建设年限

2022年-2023年。

六、项目业主

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七、招投标事项

同意以EPC模式进行建设,同时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予以备案的批复。

九、其他:

(一)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批复内容,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919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监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19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9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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