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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2022-11-0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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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洪善水〔2022〕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12-511423-17-01-243740)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杨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天宫、柳新、符场、金釜、联丰、竹菁坝、吴河、赵河需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7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设计规模共2100m3/日。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9906.9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 四、建设地点 洪雅县。 五、建设年限 2022年-2023年。 六、项目业主 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七、招投标事项 同意以EPC模式进行建设,同时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中共洪雅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予以备案的批复。 九、其他: (一)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批复内容,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撤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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