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正文
关于洪雅县供水厂能力提升及灌区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2-11-03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zhggj/2022-000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03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供水厂能力提升及灌区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报送《洪雅县供水厂能力提升及灌区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洪善水〔202237)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洪雅县供水厂能力提升及灌区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供水厂能力提升及灌区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     2209-511423-04-01-359771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供水能力为15000m3/d的水厂1座,配套建设主管网129km及支管网改建水厂1座建设智慧水务管控一体化平台同时对柳新渠灌区范围的灌、排渠系及其渠系建筑物、山坪塘等进行整治及改造提升,并配套建设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59325.5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专项债资金。

五、建设地点:洪雅县瓦屋山镇、止戈镇、东岳镇。

六、建设年限:20236月-2026年6月

七、项目业主: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921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供水厂能力提升及灌区整治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第16号),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全部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国家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监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21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921日印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