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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洪雅县全域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2022-12-0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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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审批洪雅县全域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四川玉屏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审批洪雅县全域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玉旅司〔2022〕10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大大提升洪雅县的城市形象,完善洪雅县的整体功能和改善洪雅县的投资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结合专家评审组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洪雅县全域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210-511423-04-01-180104) 二、项目单位 四川玉屏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洪雅县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拟对洪雅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含新建周家祠文化创意基地约10000.00㎡、文创水屋体验区约5000.00㎡、服务用房约5000.00㎡;新建文化旅游综合展示区约22000.00㎡;新建游客服务驿站约26650.00㎡、新建生态停车场约10000.00㎡、露营基地约10000.00㎡、桫椤驿站约1万㎡及道路、水电气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5亿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六、建设工期 36个月(不含前期工作)。 七、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四川玉屏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关于审批洪雅县全域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九、其他 (一)请按照《四川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川财规〔2021〕6号),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及规范,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二)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批复内容,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全域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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