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正文 |
关于将军镇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22-12-08 点击数: |
|||||||||||||||||||||||||||||||||||||||||||||||||||||||
|
|||||||||||||||||||||||||||||||||||||||||||||||||||||||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将军镇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将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将军镇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将府〔2022〕3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将军镇村组通硬化路项目。 二、项目编码:2211-511423-04-01-553147。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伍虹宇。 四、建设地点:将军镇清凉村、新安村、保坪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将军镇清凉村、新安村、保坪村,硬化道路全长3.245公里,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5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六、建设工期:建设工期3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6万元,资金来源:省奖补资金、受益村组自筹。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将军镇村组通硬化路项目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