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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 ||||||||||||||
2022-12-1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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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瓦屋山镇人民政府: 根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眉山发改赈〔2020〕29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29万元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积极组织动员项目所在地的群众参与工程建设,重点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殊困难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 二是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的1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务工出勤记录。 三是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开工后在工程建设点设立公告牌,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发放需在村公务栏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设立永久性公示牌。 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推进项目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附件:1. 洪雅县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2.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 洪雅县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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