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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高标准粮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3-03-02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zhggj/2023-00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3-02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高标准粮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洪雅县双天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高标准粮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洪雅县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高标准粮仓建设)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高标准粮仓建设)。

二、项目编码:2301-511423-04-01-300558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3万吨低温高大平房仓,0.6万吨油罐以及配套完善水、电、道路、绿化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1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

五、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六、建设年限:2

七、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双天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责任人为黄伟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19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高标准粮仓建设)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执行。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而达到比选规模标准的,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监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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