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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 |||||||||||||||||||||||||||||||||||||||||||||||||||||||
2023-04-1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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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洪农〔2023〕1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码:2302-511423-04-01-591196。 三、主管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责任人为白小华。 四、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综合执法局,责任人为伍仕波;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责任人为向永君。 五、建设地点:洪雅县全域 12 个镇 82 个村(社区)。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中新 建垃圾分类亭 816 处、阳光堆肥房 2630 ㎡,购置 120 升垃圾桶 1505 组、240 升垃圾桶 1785 组、垃圾分类收集车 135 辆、垃圾 转运车 5 辆;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新建三格化粪池 3000 个,人工湿地池 8250 ㎡,购置 DN315PE 管道 9500m、 DN100PVC管道90000m。 六、建设工期: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12 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 4166 万元,其中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2000 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1700 万元,受益群众自筹 466 万元。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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