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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尖峰岭控规C01-11、D01-06/10/24/25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 ||||||||||||||
2023-04-27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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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东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尖峰岭控规C01-11、D01-06/10/24/25地块调整论证 报告》的批前公示
本论证地块位于东岳镇尖峰岭片区,用地已于 2023年报批(川府土〔2023〕29号),目前未进行供地,土地闲置。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2023〕—45)和《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须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为加快项目合法、合规落地,特组织编制本论证报告。 主要地块控制指标如下: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尖峰岭控规C01-11、D01-06/10/24/25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6日,共30天。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洪雅县东岳镇人民政府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意见受理:洪雅县东岳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办 联系电话:37518068 规划图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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