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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公安局训练靶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的批复 | ||||||||||||||
2023-10-1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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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公安局训练靶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的批复
洪雅县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洪雅县公安局训练靶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的请示》(洪公〔2023〕53号)收悉。洪雅县公安局训练靶场建设项目于2022年7月4日经我局以洪发改〔2023〕108号文批复,原项目建设地点为洪雅县槽渔滩镇(洪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槽渔滩中队院内)。因该项目不符合槽渔滩风景区总体规划,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地点由洪雅县槽渔滩镇(洪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槽渔滩中队院内)变更为洪雅县止戈镇(洪雅县刑事诉讼证据管理中心院内)。 请项目业主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洪发改〔2023〕108号批复建设内容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此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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