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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4-05-29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zhggj/2024-000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9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

关于洪雅县殡仪馆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洪雅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洪雅县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照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委价格〔2012673号)和《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洪雅县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并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洪雅县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洪雅县殡仪馆开展的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一般延伸服务和其他延伸服务,不同服务项目实行不同价格管理方式。

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一般延伸服务是指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供群众自主选择的延伸服务项目,包括遗体简单化妆、遗体防腐、守灵厅租用三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可在最高限价内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其他延伸服务是指基本服务和一般延伸服务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满足部分群众个性化需求、供群众自主选择的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双方协商具体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一)基本服务项目(政府定价)

1.遗体接运费:180/具(起价),往返10公里(含10公里)按起价收费,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5元;殡葬行业统一制式普通殡仪专用车辆,配备1名驾驶员;包含抬尸、消毒。

2.遗体存放费:非独立温控组合式遗体冷藏柜5/小时;独立温控独立格位冷藏柜12/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3.遗体火化费:580/具(平板炉)、960/(拣灰炉)。

4.骨灰寄存费:60/·盒,骨灰盒存放于寄存大厅,含骨灰寄存证。

(二)延伸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

1.遗体简单化妆:200/·次,对正常遗体进行洁面、简单面部化妆。

2.遗体防腐:280/·,针剂式防腐(微创式防腐)。

3.小型守灵厅租用(面积100㎡左右):900/天,用于守灵、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提供冰棺、瞻仰台、供桌、主持台、遗像框、LED电子显示屏、空调等必要的殡仪祭祀用品和设备;不足12小时,按450/半天计费;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1天计费。

正常遗体:凡属于老死或病理性死亡的遗体;非正常遗体: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尸斑、颜面产生严重色差、腹水、胀气、水肿、脱皮等现象的遗体;特殊遗体:因机械、高温、低温、化学药品、生物等因素,或交通事故等引起死亡,并引起遗体严重损伤或产生形态变化的遗体。

二、收费单位应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合理确定市场调节价,出具合法结算票据,严禁诱导、捆绑、强制消费。自觉接受发改、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费行为的监管。

三、请你局按照相关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我县惠民殡葬和特困人员丧葬有关政策,加强对我县殡葬工作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妥善处理基本殡葬服务与非基本殡葬服务的关系,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

四、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上级对殡葬服务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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