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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24-12-1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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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批复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请示》(洪农〔2024〕10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二、项目编码:2408-511423-04-01-688240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责任人:伍仕波。 四、建设地点 中保镇平乐村、柳江镇兴胜村、将军镇清凉村、余坪镇白马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6万亩,主要为田块整治200亩、地力培肥6000亩、整治排灌渠系18.19公里、整治田间道路26.49公里、改建提灌站2座等。 六、建设工期:2024年9月-2024年12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4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2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13万元(以上级下达的资金文件为准,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资金补齐)。 八、实施方式:该项目采取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落实项目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九、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做好务工组织、“一卡通”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等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助推项目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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