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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青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2024-12-1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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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青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洪雅县青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洪善水〔2024〕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全面推进我县青衣江流域环境的治理与完善,改善区域环境,切实推进青衣江、花溪河、雅女湖等流域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同意按所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实施。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洪雅县青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404-511423-04-01-867024)。 二、建设地点 洪雅县中山镇、槽渔滩镇、中保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生态护岸19.58km,生态步道4.66km,生态护栏4.62km,生态隔离带1.12平方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5475.5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 五、建设工期 12个月。 六、方案设计 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基本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初步设计深 度要求。 七、设计概算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5136.3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241.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650.22万元;预备费为:244.59万元。 八、其他 (一)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和标准等控制性指标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在项目实施前变更控制性指标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对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国家规定允许的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使用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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