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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2024-12-1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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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洪雅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请示》(洪建〔2024〕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按所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实施。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洪雅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401-511423-04-01-414674)。 二、建设地点 洪雅县城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洪雅县城西片区排水管网10.53公里,其中瓦屋山大道排水管道6.07公里,洪州大道排水管道3.62公里,兴业南路排水管道0.84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608.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五、建设工期 12个月。 六、方案设计 改造洪雅县城西片区排水管网10.53公里。其中瓦屋山大道排水管道6.07公里,包括安装mpve双壁波纹管(dn800)6066m、Φ1250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51座、雨水口支管(dn300)910m;洪州大道排水管道3.62公里,包括安装mpve双壁波纹管(dn800)3628m、Φ1250混凝土雨水检查井92座;兴业南路排水管道0.84公里,包括安装mpve双壁波纹管(dn800)843m、Φ1250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2座、雨水口支管(dn300)320m。 七、其他 (一)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和标准等控制性指标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在项目实施前变更控制性指标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对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国家规定允许的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使用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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