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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洪雅县止戈镇卫生院违约行为处理意见的通知 | ||||||||||||
2022-09-2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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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洪雅县止戈镇卫生院违约行为处理意见的通知 2022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携驻院代表对止戈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走访科室、现场核查病历和收费清单、系统数据比对、进销存盘点,发现止戈镇卫生院存在:1.重复收费。血细胞分析,收取“白细胞计数”等全血细胞计数各分项同时重复收取“血细胞分析”费用,提取2020.1.1—2022.8.26系统数据,涉及违规人次5216次,违规金额9008.40元;心电事件记录,收取常规心电图费用再收取心电事件记录费用,提取2020.1.1—2022.8.26系统数据,涉及违规人次117次,违规金额2556元;基础麻醉,收取神经阻滞麻醉和椎管内麻醉同时收取基础麻醉费用,提取2020.1.1—2022.8.26系统数据,涉及违规人次25次,违规金额800元。2.过度检查。血浆D-2聚体测定,凝血检查打包血浆D-2聚体检查,提取2020.1.1—2022.8.26系统数据,涉及违规人次235次,违规金额1057.50元以上共涉及违规金额13421.90元。 止戈镇卫生院上述行为违反《2022年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乙方应严格遵循医疗保障、卫生 、健康、中医药等部门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提供医疗服务。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个人负担。乙方不得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乙方应合规收费,不得重复收费、套用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将应当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转嫁给参保人自费,也不得诱导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到门诊缴费、药店购药或另设账号缴费”。 根据《2022年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不予支付违规费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 按本条第(二)项处理基础上,甲方不予支付违规费用,已经支付的予以追回;同时,要求乙方按照违规费用的2倍支付违约金(相关违约行为不涉及费用但属于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按每次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24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造成医保基金支出的”、第25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套用收费或超标准收费的”规定,现作出以下处理: 一、追回收取“白细胞计数”等全血细胞计数各分项同时重复收取“血细胞分析”费用违规金额9008.40元,并处违规金额2倍罚款18016.80元,合计27025.2元。 二、追回收取常规心电图费用再收取心电事件记录费用违规金额2556元,并处违规金额2倍罚款5112元,合计7668元。 三、追回收取神经阻滞麻醉和椎管内麻醉同时收取基础麻醉费用违规金额800元,并处违规金额2倍罚款1600元,合计2400元。 四、追回凝血检查打包血浆D-2聚体检查费用违规金额1057.50元,并处违规金额2倍罚款2115元,合计3172.50元。 五、以上涉及违规金额13421.90元,处2倍罚款26843.80元,共计40265.70元。 六、责成止戈镇卫生院立即整改,并于2022年9月1日前到县医疗保障局接受责任约谈,作出书面承诺,如今后出现类似违约行为,我局将依法严处,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直至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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