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药品经营许可证
企业负责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必填项
选填
洪雅县佳和药房
个人独资企业
91511423MABX**MJ9T
川DB83**487
董*琼
洪医保处字〔2023〕第17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或者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警告
行政处罚,责令整改
2023年12月15日
2023年12月30号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
11511724MB18**489J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