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医疗卫生>>正文 |
关于调整大病专项救治县级临床诊疗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 ||||||||||||||
2024-11-15 点击数: |
||||||||||||||
|
||||||||||||||
根据市卫健委《关于调整大病专项救治市级临床诊疗专家组 成员的通知》要求,为更好推动我县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发展,按 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洪雅县人民医院、 洪雅县中医医院、洪雅县精神康复医院、洪雅乾州骨科医院为我 县定点救治医院,并对我县大病专项救治县级专家组成员进行调 整,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 |
||||||||||||||
附件【关于调整大病专项救治县级临床诊疗专家组成员的通知.pdf】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