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社会保障>>正文 |
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 ||||||||||||||
2023-01-17 点击数: |
||||||||||||||
|
||||||||||||||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60元/月调整到7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调整到52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860元/月调整到91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50元/月调整到680元/月。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2年7月起执行。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 2022年9月23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