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社会保障>>正文 |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
2023-11-15 点击数: |
||||||||||||||
|
||||||||||||||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四川锦鑫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2500万片环保密封垫片项目于2022年6月21日开工,2023年7月3日完工。该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7.2万元,现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4日,联系人:向会明,电话:028-3740815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