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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低收入群体就业补贴政策及申报指南
2023-09-06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rlzy/2023-000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9-06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指南


失业登记(见第一条)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见第二条)

灵活就业登记(见第三条)

就业困难人员向村(社区)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见第四条)

村(社区)审核后报乡镇(街道)就业服务机构

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县(区)就业服务机构

审核、公示后发放






申请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指南


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制定公益性岗位年度开发计划

就业困难对象申请公益性岗位(见第五条)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用人单位在县(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和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见第六条)

审核、公示后发放










低收入群体就业补贴政策


一、失业登记

(一)申请条件

我市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

(二)申报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劳动者本人承诺书。

二、就业困难对象认定

(一)申请条件

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乡劳动者、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1.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3.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人员。

4.申请认定时已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申报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县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三、灵活就业登记

申请条件

在我市实现非全日制就业以及“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就业的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

)申报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个人书面承诺。

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按当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额的2/3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申请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五、公益性岗位申请

申请条件

有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一)社保补贴

申请条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申报材料: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二)岗位补贴

申请条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用人单位。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70元/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超过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申报材料:《就业创业证》或脱贫劳动力证明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乡村公益性岗位不提供)、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等。

以上6项业务办理渠道

线上申请:服务对象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或“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办理。其中失业登记还可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线下申请:服务对象持申报材料原件到就近的社区或乡镇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28-3740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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