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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申报2024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 ||||||||||||||
2024-12-0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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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申报2024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各位居民: 现将我县2024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洪雅县境内灵活就业,完成了灵活就业跟踪巡查,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足额缴纳2024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以下两类人员均可申报: (一)就业困难人员 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就业创业证》,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已登记灵活就业的城镇户籍“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时间界定以毕业证上的毕业时间为准),办理了《就业创业证》,且已登记灵活就业。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为2024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额的2/3。 三、申报材料 (一)《洪雅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洪雅县灵活就业信息表》(在社区领取)。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纸质版(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 (四)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 (五)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灵活就业备案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 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五、2025年社保补贴申报要求 如需申报2025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于2024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到灵活就业备案地社区进行预申报,2025年1月起每月接受社区灵活就业巡查。灵活就业人员应服从社区管理,中止就业、变更就业形式或变更就业地点的,应于中止或变更后15日内向社区报告,不得故意隐瞒情况骗领社保补贴。 六、申报要求 各申报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申报,对以隐瞒、涂改、伪造等方式骗取国家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坚决打击,追缴退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咨询电话 社保补贴申报具体事宜请咨询灵活就业备案地社区或镇,咨询电话如下: 洪川镇:028-37412769、028-37407546 广场社区:028-37401314 阳光社区:028-37401327 临江社区:028-37401254 文庙社区:028-37401404 张花园社区:028-37401047 九圣社区:028-37404791 文塘社区:028-37480687 柳街村:028-37579700 祝河坎村:028-37491458 止戈镇:028-37494932 将军镇:028-37496788 瓦屋山镇:028-37536212 柳江镇:028-37527386 高庙镇:028-37546420 槽渔滩镇:028-37502528 东岳镇:028-37518023 中保镇:028-37507138 余坪镇:028-37562076 中山镇:028-37572998 七里坪镇: 028-38876003
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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