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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7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7-28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5-00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7-28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7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县精神康复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28日-20258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二段11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1

洪雅县精神康复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眉山市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4

洪雅县精神康复医院

洪雅县精神康复医院建院拟投资5300万元在现有用地红线内建设。本项目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一幢,内设门诊、急诊、康复、体检、预防保健、药房和养老服务区等,总建筑面积9300m2,新增床位200张。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废水:食堂废水经现有隔油器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起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碾盘河。

2.废气:医院浑浊空气、检验科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通过保持地面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密闭,在格栅池、调节池、接触氧化池和二沉淀设置抽风口,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消烟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烟道通往屋顶排放。

3.噪声:采用优选设备、设备基座下安装减振块、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医疗废物和污泥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眉山市利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新增的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与土壤: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柴油发电机房、浆洗区重点防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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