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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1-19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5-000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11-19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11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县洪川镇新庙村砖瓦用页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20日-202511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7401809   028-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二段11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1

洪雅县洪川镇新庙村砖瓦用页岩矿项目

洪雅县洪川镇新庙村

洪雅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投资2800万元建设本项目,项目位于洪雅县洪川镇新庙村,矿区面积0.0772km2,年开采页岩矿50万

四川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矿区出入口设置的车辆冲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矿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有设施进行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废气:页岩采剥、装卸扬尘:页岩采剥前进行喷淋洒水增湿,采剥作业时设置2台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降尘,洒水车洒水降尘,开采完的作业面及时苫盖和复绿。表土堆存、装卸扬尘:表土堆场四周设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在进行表土装卸时采用两台移动式喷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表土边堆放边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期对已稳定堆放区撒播草籽进行绿化;运输扬尘:矿区内运输道路路面硬化、配备洒水车对路面定时洒水,保持道路湿度等措施控制运输扬尘污染;矿区出入口运输道路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外出运输车辆轮胎及车厢外部粉尘进行清洁;运输车辆车厢均采用篷布进行遮盖,控制车速,避免矿石沿途洒落,碾压产生扬尘。机械、汽车尾气:自然扩散及绿化净化。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相对较大的关键噪声源部位安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的维护,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开采、运输等生产性活动;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控制车速;临近敏感点进行开挖作业时,应设置移动式隔声挡板。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全部回用于土地复垦回覆;沉淀池泥渣全部回用于土地复垦回填;含油废棉纱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与土壤: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柜下方设置防渗托盘进行重点防渗。

6.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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