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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雅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 ||||||||||||||
| 2025-11-2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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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排部署情况。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研究并安排部署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局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一对一”做好规上工业企业环保服务。组织召开重点企业环保工作会4次、烧结砖瓦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会4次、重点企业环保节能培训会2次、工业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工作会1次。向全县重点企业传达环保政策,做好警示教育,研究部署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迎接第三轮央督、省督工作。制定迎接第三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梳理前期央督、省督反馈工业领域环保问题11项,对反映的问题全面“回头看”;认真研究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针对案例反映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青工科技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突出问题整改;完成对日常工业环保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存档,全面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三)企业检查情况。深入企业宣传环保政策,检查应急管控执行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累计检查工业企业、加油站500余家次。一是督促14户企业完成2轮活性炭、活性棉更换。二是组织各镇、洪雅经开区开展“散乱污”企业全覆盖检查2次。三是会同环保、林业等部门开展涉气企业、“散乱污”企业环保巡查。四是开展工业领域日常环保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排查重点企业18户。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情况。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企业严格执行管控措施,督促加油站落实错峰卸油,保证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按照“包产到户”清单,对77家涉气企业实行一对一监管;动员各涉气企业积极减排,组织砖瓦陶瓷行业实施错峰生产,会同林业、环保部门加强应急减排企业巡查。 (五)不断提升治污水平。按照《洪雅县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淘汰雅妹子食品生物质锅炉1台;完成主城区剩余3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停用燃气锅炉3台(新乐雅包装、雅妹子、星星纸业);组织陶瓷、铸造、建材等行业6家企业申报绩效评级,其中,丰元机械成功申报B级绩效、固力商混成功申报引领性企业。 (六)三废治理情况。持续抓好工业企业废气、废水、固废治理。一是督促企业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做好洪雅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二是督促企业做好固危废管理、处置、综合利用工作。三是督促企业做好环保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证废气达标排放。 (七)烧结砖瓦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召开砖瓦行业整治提升相关会议4次,印发《洪雅县烧结砖瓦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洪雅县砖瓦窑、陶瓷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期间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洪雅县砖瓦窑行业2024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组织9家烧结砖,2家烧结瓦企业实施错峰生产2次。动员8家烧结砖企业积极实施压点整合。 (八)绿色创建情况。依托环保管家积极推进绿色工厂、无废工厂创建。2024年,新增市级无废企业3家(丰元机械、捷易电子、青衣江元明粉),洪雅经开区成功认定省级绿色园区。 (九)能耗双控情况。严格把关,按照《四川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川经信环资〔2017〕297号)做好技改节能审查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星星纸业节能监察、青衣江元明粉节能诊断。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工业领域环保监管。一是做好工业企业环保培训、监管工作,定期现场检查重点工业企业,督促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经营;依托环保管家,开展重点企业节能环保排查整治。二是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三是做好“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努力实现工业“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目标。 (二)持续推进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提升。按照《洪雅县工业领域大气污染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重点做好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源头治理、砖瓦行业整治提升、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监管、三次油气回收改造、绩效评级提标、工业“散乱污”企业监管等工作。 (三)大力推进烧结砖瓦行业整治提升。按照《洪雅县烧结砖瓦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烧结砖企业压点整合,组织B级及以下企业严格执行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四)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全面梳理符合绿色创建条件的企业,大力培育绿色工厂、无废工厂,形成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使节能减排、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的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五)继续做好能耗双控工作。严格把关,按照《四川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川经信环资〔2017〕297号)继续做好技改节能审查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节能监察工作,适时开展节能诊断。
洪雅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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